卷證併送制
  • 本月12/27(五)台中地區-免費與律師面對面討論案件~ 名額有限,趕緊來電預約,或加入事務所官方Line了解活動詳情~
  • 我國刑事訴訟制度採卷證併送制,檢察官在起訴時,應將被告犯罪之證物、筆錄、卷宗等一併移送。

    卷證併送制

    相對於起訴狀一本主義。職權主義下由裁判機關依職權進行訴訟程序、調查證據,法官必須事先瞭解案情,方可善盡職責,便於進行審判。因須事先瞭解案情,故檢察官在起訴時,應將被告犯罪之證物、筆錄、卷宗等一併移送(刑事訴訟法第264條第3項:起訴時,應將卷宗及證物一併送交法院)。為我國刑事訴訟制度所採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