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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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非由婚姻關係而生的子女(俗稱私生子)。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的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民法第1065條第2項)。非婚生子女因準正或認領而視為婚生子女,在此之前,非婚生子女與其生父之間無親子關係,非婚生子女不得請求生父支付扶養費用,亦不得繼承其生父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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