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犯罪指標犯罪率」統計顯示,台中市在全國所有縣市中,每十萬人口犯罪指標犯罪率,從九十二年起曾連續六年治安狀況吊車尾,直到九十八年才晉升一名,成為倒數第二。
據了解,「犯罪指標」是指,竊盜、暴力犯罪、一般傷害、一般恐嚇取財及詐欺案等對民眾生命、財產損害有重大影響的案類,再以各縣市戶籍人口數計算出犯罪指標犯罪率,以瞭解各縣市治安情形,由於已剔除掉包括賭博、妨害風化、侵占等微罪,挑選出「與治安有直接關係」的案類,所計算出的犯罪率,能代表治安危害程度。
直到去年 才擺脫治安墊底慘況
台中市治安狀況不佳,長期被人詬病,一般民眾提到台中市,十人常有七、八人說台中治安不好,有人說,只要在台中市住個幾年,恐怕就會遭遇到搶奪、竊盜及詐欺案件。
台中市發生許多震驚社會、光怪陸離的指標性重大刑案,特殊的犯罪型態對社會人心震撼程度,幾乎都創下台灣治安史上首例,讓民眾對台中市治安留下難以磨滅的惡劣印象。
胡志強市長今年三月曾經誇口,「五都」之中以台中的治安最好。而事實上,台中市直至九十七年底,犯罪指標犯罪率才擺脫最後一名,且去年詐欺案件發生數比前年不減反增,破獲率也比全國平均數差了二十一.四二%,詐騙集團猖獗,成為許多民眾揮之不去的夢魘。
台中市近七年犯罪指標犯罪率分別是,九十二年為四○五六件,九十三年為四○四九件,九十四年則是三五七七件,九十五年二九八九件,九十六年為二三一二件,到了九十七年為一六九一件,去年九十八年則為一二三二件。
若與全國各縣市比較,台中市的犯罪指標犯罪率除了九十八年為倒數第二,贏過高雄市的一三四七件外,其他六年都是全國最高,使得台中市的治安問題,始終是警政署高度關注焦點。
出處來源:自由時報〔記者黃敦硯、張協昇、唐在馨/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