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院的裁判書全文都可以在司法院的網站上查詢,資訊公開的結果,卻牽涉民眾「隱私和名譽」的問題,因此「判決書」上的「被告的姓名」暫時以「代號」顯示。不過民眾查詢時只剩「某甲」、「某乙」的「案情」,卻沒有姓名,也造成不便,司法院最近打算推動修法,未來「判決書檢索」可以查到被告的「姓名」,但其他例如身分證、電話等「個人資料」則不會公布。
根據法院組織法規定,法院必須定期公開判決書全文,除了讓法院的審判過程公開透明化,也讓外界檢視法官判決的心證,從民國九十二年起,司法院就在官網設置裁判書全文檢索,這項功能也成為許多企業在面試人才,查詢前科的依據,不過,因為包括住址、身份證字號全都露,造成侵犯隱私權和名譽權,司法院就改以甲乙丙丁的代號,取代名字,如今就造成民眾使用上的不方便。
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表示,司法院打算修法,讓民眾方便查詢,也兼顧人權。「以後大概就是名字會揭露出來,但是身份證字號、地址就不會。」
雖然有可能發生同名同姓,不過,司法院表示,基於保護多數民眾的想法,修法不會公開被告的住址做為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