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裝秀涉物化 Channel V遭警告

ChannelV頻道因在節目中播送未成年少女穿著比基尼選秀,遭NCC認為物化女性、影響兒童身心,踰越普級規定,作出警告處分。ChannelV打行政官司,但遭法院判決敗訴。

衛星廣電法相關規定,若遭警告未改善,將處新台幣10萬至100萬元不等罰鍰。業者因不服警告處分,提出訴願遭駁回後,再提行政訴訟。

根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亞太星空傳媒旗下的ChannelV頻道,民國97年10月間,在標示為普級的「無敵青春克」節目中,播送未成年少女穿著比基尼泳裝選秀的內容,且部分評審講評內容言詞尖銳,有打擊當事人之虞。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為,節目以穿著比基尼泳裝少女為收視訴求,有物化女性之虞,易影響兒童身心,違反普級規定,因而以違反衛星廣電法,對星空傳媒作出警告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業者主張,節目傳達參賽者透過訓練及考驗,成為專業模特兒的過程,具正面教育意義。但法官認為,媒體應以多元角度處理傳播內容,避免過度突顯性別或複製刻板印象,不應讓性別越過節目選秀的焦點,NCC處分並無違誤,判星空傳媒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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