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上千兒童遭性侵,立委擬修法重罰嚇阻

為了減少國內兒童性侵害案件的發生,立委楊麗環將推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修法,不僅將比照美國潔西卡法案的立法精神,增加兒童性侵害加害人的刑責為2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並不得假釋和緩刑,而且也將透過建立全國兒童性侵害加害人的檔案資料庫,公開讓民眾查詢等監控措施,希望可以更保障兒童的人權。

有鑑於我國兒童性侵害案件逐年增加,對於兒童的身心造成非常嚴重的危害,立委楊麗環將推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修法,除了比照美國潔西卡法案的立法精神,提高兒童性侵害加害人的刑責為2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並不得假釋和緩刑,而且也藉由建置加害人出獄後的預警系統,包括建立全國兒童性侵害加害人的檔案資料庫,公開讓民眾查詢等監控措施,希望可以減少兒童性侵害案件的發生,更能夠保障兒童人權。

立委楊麗環表示,我國在2005年發生兒童性侵害案件大約有4,900多件,2006年5,638件,到了2009年已經攀升到8,008件,被性侵的兒童平均每年增加上千人以上,再加上遭受性侵的兒童,近5成都是受到熟悉的親友或鄰居所傷害,因此,期盼藉由倣效潔西卡法案性侵12歲以下兒童,強制判決2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期,並不得假釋的重罰規定,來杜絕兒童性侵害事件的發生。

由於以往遭受性侵害的兒童,在指認加害人的犯行時,大多因為兒童的表達能力不足、害怕受到威脅,或者是受創經驗的影響,以致部分的性侵案件,無法真正的判決成案,兒福聯盟鄭敏菁主任也建議法官和檢察官在判決時,應該要重視孩童和成年人不同的判決程序差異,加強對性侵害犯罪的認定,才能讓性侵兒童的加害人,都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另外,楊麗環委員更呼籲兒童如果遭到性侵時,也可撥打台灣防暴聯盟0800-434-434貓頭鷹專線尋求協助。

出處來源: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2010康紀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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