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航

所謂偏航,指不變更啟航港及目的港,僅變更航道而言,變更航程與偏航不同。主要區別實益在於海上保險,若係變更航程則保險契約終止,但偏航之情況則是因正當理由而偏離航線,如救助等正當原因,其保險契約仍然有效,偏航之認定以船舶客觀偏離預定地理上航線,不以運送人或船長之主觀意圖為限(劉宗榮,海商法論),海商法第71條定有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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