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支票付款人在支票上記載「照付」或「保付」或其他同義字樣並簽名之支票。付款人一旦為保付之記載,必須負絕對付款負任,其付款責任與匯票承兌人同。支票之「保付行為」是適用於支票之承兌行為,付款人為保付者,其付款責任與匯票承兌人相同,應負付款之支票上主要債務,而發票人及背書人全體,亦因保付而免除其支票上責任,票據法第138條定有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