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認股權
  • 台中地區-6/9(一)免費與律師法律諮詢(❁´◡`❁) 活動詳情: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詢問~名額有限,趕緊預約~
  • 指員工和公司約定,於員工服務公司滿一定期間後,得約定以一定價格和數量之股票,於員工行使該項權利時,公司即有依上開條件出售股票之義務,公司法第167條之2定有明文。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