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解散
  • 台中地區-5/2、5/9 下午時段 免費與律師法律諮詢(❁´◡`❁) 名額有限,盡速預約~ 活動詳情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詢問~
  • 公司具備公司法所規定之事由時,主管機關限期令公司改正而公司未改正者,得以命令解散之。係屬一種以剝奪法人格之方法,排除濫用公司制度之行為,公司法第10條定有明文。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