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鐘姓婦人丈夫前年八月過世與夫家人因遺產問題產生爭執,且丈夫三姊在地政人員及友人到亡夫土地作土地鑑界時,又藉機以台語辱罵「破機歪(以女人生殖器辱人)、胎哥生(罵人骯髒)、幹妳娘、破麻(人盡可夫)、乞丐查某」等字眼。
事後鐘提告,鄭婦在台南地院外,當鐘婦及其律師面前,又以同樣言語辱罵,鐘婦身心重創,等不及開庭就離去,台南地院去年依公然污辱罪判鄭婦拘役三十五天,可易科罰金,另必須賠償精神慰撫金八萬元,丈夫三姊上訴,最後台南高分院仍維持原判,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