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
  • 台中地區-免費與律師面對面討論案件~ 名額有限,趕緊來電預約,或加入事務所官方Line了解活動詳情~
  • 指由檢察官代表國家為原告,對於特定人之特定犯罪事實,請求法院確定其刑罰權之存否與範圍之訴訟行為。與此相對者為自訴,係指由被害人或其他自訴權人為原告之相同訴訟行為。我國原則上採國家訴追主義,兼採被害人訴追主義,故有公訴與自訴兩並存,刑事訴訟法第251條定有明文。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