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許多私人停車場為了避免外車停,常會在停車場前設告示牌,有的大樓會以管委會名義,告示「外車勿入,毀損自負」、甚至會警告加鎖等,台北市停管處表示,依據停車場法,沒有規範私人停車場的告示牌面,至於就建管相關法令,私人停車場能不能私設警語告示牌,建管處表示,只要不影響通道、公共安全,因為不是廣告物,一般不會加以限制規範。(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許多位於商業區、市中心的私人停車場,為了避免有外車私自停車,常會設置警告牌面,例如內湖就有大樓,會以管委會的名義,在私人停車場前告示「外車勿入、毀損自負」,
還有東區許多住家旁私人土地停車場,常會圍起來,警告私自停車會加鎖等警告牌面,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科長黃莉雅說,停車場法只規範營業停車場的告示牌面收費等,一般私人停車場
掛設的告示牌面,並沒有規範。至於這樣的警告牌面,如果沒有影響行人通道、沒有危害公共安全,建管單位也不會干涉劃,公寓科長李錦池說,因為這類的警語告示,不是廣告,一般不會加以規範限制。公寓科長李錦池說,私人停車場的警語牌面,如果沒有影響通道,或
占用公共用地,加上不是廣告,沒有觸犯到北市建築物招牌廣告設置要點。
出處來源:中廣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