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5億欠款,2年後追不到就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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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國欠稅金額高達三千多億元,但有些欠稅追討困難,最後可能一筆勾銷。財政部表示,目前欠稅執行期限最長十年,並增訂「欠稅大赦條款」,有二十一萬多件、一八三五億元欠稅將於二○一二年三月四日到期,屆時若仍追討不到,就會一筆勾銷。

    執行期最長僅10年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過去欠稅執行沒有期限,因此累積三千多億元欠稅,目前一年新增欠稅金額約五、六百億元,但徵起金額四百多億元,每年欠稅淨增加約一百多億元。

    賦稅署表示,二○○七年三月五日「稅捐稽徵法」修正通過,欠稅執行期限最長十年,至於修法前已移送執行的案件,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換句話說,二○○七三月五日前移送的案件,二○一二年三月四日以後,就不能再執行,屆時將有不少欠稅大戶可望「解套」。

    待追討逾21萬件

    國稅局官員表示,雖然欠稅執行期限延長,但很多欠稅大戶欠稅後,就跑到海外去了,或是早就脫產脫光光,根本沒有辦法追討,等到執行期限過了,也只能「一筆勾銷」。

    國稅局官員指出,以黃任中家族為例,欠稅高達四十多億元,卻因為查不到名下資產,導致難以執行;而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等人,則是跑到海外或中國去了;這些大額欠稅案件,都是二○○七年三月以前移送的舊案,後年三月以後就不能再追討。

    賦稅署官員強調,去年底全國欠稅金額高達三一三八億元,其中二三六一億元已移送執行,五六二億元因查無財產而由執行單位發給債證,只有七%還在稅捐機關,因滯納期限未到而不能移送執行,未來將加強調查欠稅人財產,持續努力清理欠稅。

    出處來源: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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