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生來台學費怎麼收?教育部次長林聰明昨天說,學分費最少是私校的一‧五倍,整學期學費不低於私立大學,亦即約國立大學的二倍。
教育部將訂費率原則供各校參考,但不會干涉。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周將攸關陸生來台的「大學法」、「專科學校法」修正草案排入議程,委員會昨天審議時,藍綠立委打成一團。修正草案是否初審通過,仍是各說各話。
教育部指出,修法若能在這會期通過,陸生可望於今年九月來台。教育部長吳清基先前曾表示,陸生學費一定高於台灣本地學生的學費,請外界放心。
林聰明表示,陸生學費不會低於私校學費,原則上學分費是以私校的一‧五倍計算,整學期學費不能低於私校學費,也就是說,整學期學費約為國立大學的二倍。
此外,陸生學費也沒有上限,視各校經營成本而定,教育部將訂定參考費率原則供各校參考。
教育部資料顯示,以九十八學年度國立大學收費為例,學費從新台幣二萬二百元至三萬九千五百六十元不等,私立收費從四萬二千零九十九元至七萬二千五百元不等。依教育部規定,陸生學費不得低於私校收費,也就是最少為四萬二千多元,約為國立大學的二倍。
出處來源:台灣新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