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為單獨虛偽表示。例如甲見乙用功讀書,惟認為乙以乙的資質要想考上第一志願根本不可能,乃對乙戲「你要是考上台大法律系,我就送妳一台BMW跑車。」不料乙果真考上台大法律系,那麼這種情形下,甲要不要履行承諾呢?對此民法第86條規定;「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無效。但其情形為相對人所明知者,不在此限。」所以原則上甲必須履行承諾,只有在乙明知甲是開玩笑之情形下,甲才不須為自己的承諾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