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留旅客簽證過期,歐盟頒權宜措施

歐洲聯盟執委會公佈權宜措施,凡持短期申根簽證的旅客,因冰島火山爆發被迫滯留歐盟會員國而簽證過期,可繼續停留於適用申根簽證的歐洲國家,無需申請延長簽證效期。

冰島火山持續噴發,歐洲空域自15日起關閉,不僅歐洲航線大亂,機場更滯留大批的旅客。歐盟執委會表示,為解決持短期申根簽證以及轉機旅客的簽證失效難題,歐盟頒佈兩項權宜措施。

凡自15日歐洲空域關閉起,持短期申根簽證已到期或即將到期的旅客,仍可停留在適用申根簽證的歐洲國家,直到歐洲空域重新開放為止。

歐盟執委會表示,這批持短期申根簽證但效期已過或效期將屆的旅客,於停留適用申根簽證國家等待歐洲航班恢復正常的期間,無需申請簽證延長。

至於原本沒計劃,但被迫進入歐盟會員國的旅客,例如無法搭機返回家鄉但打算改走陸運或海運者;以及仍計劃由適用申根簽證國家的機場轉機前往第三地,但目前被迫得尋找住宿點等待航班恢復正常者。

歐盟執委會說,這兩類旅客,歐盟建議依規定他們仍應於邊境申辦簽證,但考量他們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而被迫滯留在適用申根簽證國家,可給予申辦簽證的優惠,包括不收取申辦簽證費用,不需出示旅遊醫療保險證明。

本月5日起,歐洲適用申根簽證的25國開始執行新的統一簽證政策,這項新措施施行沒多久就遇上冰島火山爆發的考驗。

出處來源:中央社 記者曹宇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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