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台牛舌逐批查驗,美貿易署指不符協議

台灣將對美國牛舌逐批查驗,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今天回應「非常失望」,認為逐批查驗的作法不符雙方協議,並表示正審慎檢視台灣的決定,未來會採適當措施解決問題。

另外,針對外交部次長沈呂巡表示,美方開放牛舌等品項是「片面作法」,貿易代表署也直接反駁,強調「開放不是美國的片面作法」,是因為台灣主管機關修正進口規定,美國農業部才會據此修改線上的外銷資料庫。

美國農業部食品安全檢疫處(FSIS)16日宣佈,牛舌、肉骨、橫膈膜(肝連肉)、牛鞭、睪丸、牛尾、牛腱、橫膈膜(裙肉)8項農產品可輸往台灣。台灣主管單位宣佈,牛舌必須逐批查驗,其他產品則是20批查驗1批。

貿易代表署在回覆中央社提問的電子郵件中強調,台灣認定牛舌與其他產品不是內臟、可以銷往台灣,此一發展固然令人開心,但台灣採取不符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的措施,卻讓美方深感遺憾。

貿易代表署表示,美方是基於良善出發點與台灣敲定議定書內容,其規定也符合科學原則及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的準則,台灣自己進行的風險評估也顯示美國牛肉與相關製品的安全性。

就牛舌與其他牛肉產品,台灣曾表示查驗程序會按照科學原則及國際慣例;台灣不符雙方協議的作法,美方正在審慎檢視,未來會採適當措施以解決問題。

至於議定書規定,生效後180天內雙方應進行諮商,以檢討落實狀況,貿易代表署回應,台灣去年11月2日公告議定書後,雙方一直定期諮商,除討論實施狀況,也觸及檢查與防疫層面;未來仍會視需要就前述問題持續諮商。

出處來源:中央社 記者胡立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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