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電影製作拍攝,受理申請至5月31

為了重溯臺北縣這座「城市大片廠」的光景,讓「新北市」成為臺灣電影產業的重要據點,發掘現代影壇新銳,增加行銷北縣城市意象的機會,臺北縣政府文化局99年度新編列2500萬預算,辦理「99年度補助新北市電影製作拍攝實施計畫」,並分為兩階段申請,凡企畫案與臺北縣主題相關、部分場景於臺北縣拍攝、並優先應用北縣電影從業人員,即可向文化局申請,相關資訊可至臺北縣政府文化局網址:http://www.culture.tpc.gov.tw/查詢,或電洽文化局29603456轉4599。

臺北縣政府文化局表示,即將升格「新北市」的臺北縣,一直以來,就是電影最常取景的城市,從霓虹心(三芝、永和)、囧男孩(永和頂溪捷運站)、不能說的秘密(淡水)、石碇的夏天(石碇)、美麗時光(新店)、黑暗之光(淡水沿岸)、愛的發聲練習(三峽老街)、1895(林家花園、九份國小)、鬥茶(淡水)、爸,你好嗎?(瑞芳、十分車站)、不見(中和四號公園)、不散(中和福和戲院)、陽陽(新莊田徑場)等名片中,均可看到臺北縣,更可顯示臺北縣擁有非常豐富的山海景緻、人文風貌。

電影向來是反映城市風貌與現象的最佳途徑,以城市為主題的電影,更是讓人深入暸解、認識一座城市最快且最直接的方法。今年,縣府特別提供總經費2500萬元的拍片經費,熱情歡迎優秀導演到北縣拍片,期望強化、深化電影創作人才的培養,藉由電影藝術增進、提昇文化與產業的發展,進而在電影夢工場中行銷臺北縣的美麗與魅力。

文化局說,凡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電影片製作業,內容以臺北縣人、事、史、地、物為發展背景,有足以辨識北縣景點之場景,同時,優先於北縣進行影片製作或應用北縣電影從業人員,歡迎提出「99年度補助新北市電影製作拍攝實施計畫」申請,每案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補助上限,並以不超過製作總成本的一半為限,申請期間採分為第一階段: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第二階段:則是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圖說-國定古蹟林本源園邸─北縣處處都是拍攝電影的最佳場景
資料詳洽:文化局藝術展演科謝彩妙29603456轉4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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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來源:台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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