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內手機響起…..監禁21天!

美國紐約一名17歲少女,在地區法院內未關機,使得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她的手機突然鈴聲大作,法官指責她藐視法庭,當場判處她監禁21天!少女表示她以為自己的手機已經關機,而在當日開庭前法官就早已警告在場的人:「請把手機關機,如果你不知道怎麼關機,到外面去,用鞋跟對付它!」
在法庭開庭前,法警對於在法庭內旁聽的記者或民眾以及開庭的當事人、律師,都會要求將手機關機。
如果在法庭內發生手機響起,我國目前在實務上,大多是由法警或審判長加以制止,要求立刻關機。嚴重的話,審判者會命令他離開法庭。
而我國的法院組織法也規定,違反審判長發出的維持法庭秩序命令,並妨害法院執行職務,經制止不聽者,可處三月以下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這就是藐視法庭所應該付出的代價。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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