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相抵

所謂過失相抵原則,是指在加害人依法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前提下,如果受害人對於損害事實的發生也有過失,則可以根據受害人的過失程度減輕直至免除加害人的賠償責任。法律規定有故意或過失者應負賠償責任,但損害的發生與擴大,有時被害人也有過失,這時純由行為人負起賠償責任,也是不公平,故如果是自己的過失也必須要負點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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