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承租人自動放棄耕作權為由終止租約之要件?

耕地租約在租佃期限未屆滿前,非有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七條所定各款情形不得終止。如承租人自動放棄耕作權時,依同條第二款規定亦須確有因遷徙或轉業之正當理由。 理由書 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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