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男標錯地,求償敗訴

罹患胃癌的劉姓男子標購法拍農地種有機蔬果、當退休養病休閒,癌男控訴曾某帶他妻女去看環境較優的農地,誤以為真、以161萬元得標,後來發現標得農地是在荒郊野外、旁邊還有墳墓,深感被騙、提告向曾某求償,台南高分院以癌男舉證不足判決敗訴定讞。

罹癌的劉姓男子主張,98年4月間,他女兒從網路得知莊某位在嘉義縣溪口鄉南靖厝的2300多平方公尺農地,經嘉義地方法院公告拍賣。不料,妻女到嘉義縣看地時,遇上不懷好意的曾某,曾某帶其妻女去看他人較優越的農地、並騙稱「就是那塊法拍農地」。

「其妻女誤以為真,他就以拍賣底價154萬多元加上7萬元投標,如願得標」。劉男表示,但是沒想到點交時,竟然發現「此地非彼地」。

得主告帶看人 舉證不足敗訴

曾某否認曾帶劉男的妻女去看農地,法院拍賣土地資訊是公開的,劉男投標前應先行查證,這件事他未受劉男委託;法院開標結果,也不是他能影響、決定。

台南高分院法官表示,目前法院拍賣土地,投標者只要到地政機關查閱就能得知土地實際位置,不致被帶領看地者誤導;劉男標得的農地是經法院委託不動產估價事務所鑑定有154萬多元價值,法院才設定底價154萬6000元,劉男得標金額僅高於底價的4.1%,在合理價值範圍內,應無受損可言。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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