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塵暴假」,事前預估很難放

教育部昨天表示,如果沙塵暴已經嚴重到「緊急程度」,可由地方政府召集環保局、教育局及家長代表開會,決定縣市內的學校是不是要停課。學生一旦停課,家長如果受僱於五人以上的公司,可以申請家庭照顧假。

教育部昨天邀集勞委會、環保署等單位開會,訂出未來再度遭遇沙塵暴時的因應措施。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將立即建立教育及環保機關的對應窗口,一遇到沙塵暴來襲,兩個機構馬上可以互通訊息,提供決策參考。

教育部國教司長楊昌裕表示,面對沙塵暴來襲,各校可因地制宜。譬如當校長或老師發現空氣品質不佳時,可參照環保署網站上的資料後,主動將體育課等移到室內進行,並要學生盡量不要到外面走動。

根據環保署的資料,三月廿一日沙塵暴懸浮微粒的「小時平均值」達到每立方米一七二八微克、「二十四小時平均值」超過每立方米五百微克以上,確已達到「緊急」程度。

教育部表示,沙塵暴有很強的區域性,若某個地方達到「緊急」程度,當地學校可以考慮停課。但要不要停課是地方政府職權,應該由地方政府召集環保局、教育局及家長代表開會後做出決定。

如果小孩因為沙塵暴來襲停課在家,家長勢必面臨要不要請假在家照顧小孩的問題。教育部表示,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家長可請家庭照顧假在家照顧小孩,這個假併入事假中,事假一年最多可以請七天,超過者,年度考績會受影響。

史上最嚴重的中國沙塵暴襲台,教育部昨晚與環保署、勞委會等跨部會研商訂出建議停課標準,依環保署「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監測標準,各地懸浮微粒若達五百微克/立方公尺的日平均值,或三千微克/立方公尺連續三小時,即屬緊急狀態,包括大專院校在內的各級學校,都應停止戶外活動,必要時由地方政府開會決定是否停課。

連3小時三千微克 必要時停課

但有學校質疑,停課標準不符實際。此次沙塵暴污染嚴重,但監測資料顯示,全國測站測得懸浮微粒污染值最高者,為前天台北市的士林測站,為一七二四微克,且只有一小時,所謂五百微克的日平均值,環署是在污染過後,才算出全國七十多個測站幾乎都超過停課標準,但事前監測卻都只預估會達三百微克,顯見要達到這個停課標準「比登天還難」,要學校如何執行?又有哪些縣市敢在污染中途讓學生停課?

南縣國中小昨停止戶外活動

環保署與會官員昨在會中坦承,這份空品惡化監測標準是八十九年制定,是針對火災等劇烈人為災變,提供給產業的停工標準,並不適合作為停課標準,以廿二日為例,當天無法得知是否達緊急標準,要到隔天才會知道,因此建議可以更彈性決定是否停課。

台南、高雄地區昨空氣污染指標達「有害」程度,台南縣教育處上網公告通令各國中、小停止戶外活動,高市府教育局也通令各級學校,盡量減少學生的戶外活動時間。

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吳盛忠說,「必要時」的定義,仍須進一步界定,環保局局長倪世標則說,難就難在無法掌握懸浮微粒的濃度,可能學童到校後,濃度已達中級,若要學童回家,反而暴露在嚴重沙塵中。

環保署官員私下建議,若懸浮微粒達一百五十微克,學校就可建議有呼吸道或過敏疾病學生停止戶外活動,若達三百微克,則全部學生都可停止活動、戴上口罩。

教部建議地方政府自訂標準

教育部常次陳益興則表示,由於沙塵暴具備區域性特質,因此學校可以「因地制宜」,自行決定是否要停止戶外活動,或要求學生戴口罩。

教育部並表示,學生留在學校,和待在家裡、安親班的情況差不多,因此是否要停課,須由各地方政府跨局處會議審慎討論,一旦停課,家長可依法請家庭照顧假,全年有七天。

陳益興表示,教育部將訂定「各級學校因應空氣品質惡化通報處理作業要點」,也會建議環保署針對沙塵暴污染提出更合宜的因應標準。

環署建議彈性決定是否停課

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謝燕儒強調,對於已經發生的沙塵暴,與其宣布停課,還不如由各校當機立斷,立即停止學生進行戶外活動,進到室內避難。

氣象局預報中心主任鄭明典則建議,國外對空污監測並研判停班停課已推行多年,澳洲就曾因沙塵暴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台灣「沙塵暴假」是否推行,須結合環保、氣象及行政單位等進行更專業考量。

出處來源:中國時報  林志成   自由時報 記者林曉雲、林嘉琪、黃以敬、林相美、邱紹雯、楊金城、曹明正/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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