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大學退休教授將提款卡及帳戶交給詐騙集團使用,法官審理時,他一再辯稱是在辦理銀行貸款時遭人詐騙,沒想到竟然被拿去作案,但法官認為,林某擁有早稻田大學碩士學位,又在國內多所大學任教,應有足夠的知識了解到不能將存摺及提款卡隨便交給別人,判處他拘役50日。
判決書指出,77歲的林姓教授年輕時赴日留學,取得早稻田大學碩士學位,回台之後曾經在國內多所大學任教,並以教授日語著稱,在台灣中部有不少學生。
他在退休之後回到台北居住,在97年間因拜託他人為其辦理銀行貸款時,對方要求將存摺及提款卡交出,他沒有懷疑而交付,沒想到竟被詐騙集團拿去作案,騙取一位黃姓民眾近3萬元。
法官審理時,林姓老教一再喊冤,並指稱自己是被害人,卻遭到不白之冤,但法官卻認為,林某不但擁有早稻田大學碩士學位,又在國內多所大學任教,應有足夠的知識及社會經驗,了解不能將個人的存摺及提款卡隨便交給別人,因此認定他有罪,判處他拘役5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