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用 嬰兒用化粧品 3成5標示不合格

台北市衛生局稽查市售眼用及嬰兒用保養化粧品,一共稽查了20件產品,稽查結果產品的微生物容許量都合格,不過這一波稽查,還是發現有高達3成5的外包裝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的原因,都是以標示不全、標示誇大、易生誤解為主。(林麗玉報導) 市售的化粧品項琳瑯滿目,因為台灣的氣候潮濕,化粧品很容易有微生物滋生,為了確保化粧品的品質,衛生署公告有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而這次北市衛生局重點稽查市售眼用、嬰兒用化粧品,依照規定,生菌數限量應該要低於100CFU、並不得檢出大腸桿菌,這一波稽查,一共稽查20件眼用及嬰兒用化粧品,品質都符合規定,不過20件中,還是有高達7件產品外包裝標示不合格,衛生局簡技姜郁美說,7件標示不合格的眼用嬰兒用化粧品,包括台灣大創公司販售的珠光六色眼影、及winmax眼線液,外包裝沒有標示製造廠名稱及地址等,另外台灣萊雅的膠原抗皺眼膠,外包裝標示涉及誇大;一款舒恬良柔舒霜,外包裝標示用途有異位性體質傾向照護,也涉及誇大、容易讓消費者誤解。

衛生局簡技姜郁美說,另外嬌生公司的嬰兒舒眠乳液,外包裝標示證實有效幫助寶寶睡更好,也涉及誇大容易讓消費者誤解,衛生局已經予以行政指導。衛生局簡技姜郁美說,一般化粧品不得有誇大或涉及宣稱醫療效能,對於違規的業者,可以依照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罰處十萬元以下罰鍰。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