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了營造友善的職場環境,積極推動性別工作平等法,已經開始逐漸出現成效。勞委會表示,在性別歧視禁止方面,事業單位在「資遣員工」、「員工福利措施」和「員工考核」方面,具有性別考量的事業單位比率相當低,都在3%以下。另外,在薪資部分,近10年兩性經常性薪資的差距,也從民國89年的24.4%,逐年降到去年的17.8%,顯示兩性經常性薪資的差距,呈現逐漸縮小的趨勢,甚至我國兩性平均經常性薪資的差距,也比美國和日本還小。
出處來源:YAHOO奇摩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