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偵辦國產局賤售國有土地弊案,在三波調查中,發現國產局都是以相同手法,配合建商以先租後售方式,將三筆位於台北市精華區的國有土地,賤賣建商。檢調估計,賤售總面積超過七百坪的三筆國有土地,讓國庫損失至少八億元。
承辦檢察官陳淑雲在偵結國產局第一波弊案時,在起訴書中有感而發指出,台北市房價居高不下、寸土寸金,尤其是精華地區,屬於明星學校學區之住商用地、高級住宅黃金地段,「一般上班族窮畢生積蓄,求一屋而不可得,直是望屋興嘆!」
檢察官痛批國產局涉案高官「圖私人利益,危害人民福祉,嚴重殘害政府形象,有違人民付託」,具體求處重刑。
檢調偵辦三波國產局賤售土地弊案,都是台北市精華土地,涉案機關都是國產局北區辦事處。
檢調查出,前國產局副局長陳官保、蘇維成等人,九十六年間將市價至少四億元的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金華街兩百坪國有地,以一億三千七百零三萬二千九百元低價賤售給六德、峻和等建商,圖利二億六千餘萬元。檢方在九十七年間起訴蘇維成等廿五名官商,其中蘇被求刑廿五年,併科罰金三百萬元。
檢調再查出,陳官保、蘇維成另將市價五億元的台北市南海路、牯嶺街兩百五十五坪國有土地,以二億元低價賤售六德及峻和公司,圖利建商三億元,檢方另將陳、蘇等八官商追加起訴,併案審理中。
檢調昨天的第三波偵查行動,查出國產局圖利建商三億餘元,總計國產局三次圖利建商,導致台北市精華土地七百多坪土地遭賤售,國庫損失至少八億元。
出處來源: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