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培公費生淘汰機制,99學年度實施

 教育部部務會報23日通過針對師資培育公費生設淘汰機制,自99年8月1日起入學的99學年度師培入學公費生,應符合學業、德育操行、英語及服務義務基本要求,否則將終止公費待遇,喪失接受分發權利。

部務會報通過「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賦予中央主管機關調整公費生培育名額權限,並建立師資培育公費生淘汰機制。

教育部指出,透過這項修法,將可提升公費師資整體素質,保障偏遠或特殊地區學生受教權益,落實社會公平正義。

修正辦法規定:公費生肄業期間,包括學業總平均成績、德育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英檢初級以上,或每學年義務輔導弱勢學生課業超過72小時,否則將終止公費待遇,喪失接受分發的權利。

師培公費生制度從99學年起,有更明確的淘汰機制,未來公費生如果英語能力、學業、操行成績不佳,沒有服務熱忱,將停止公費待遇,畢業後也不得接受分發。(陳映竹報導)

師培公費生保障分發,過去曾吸引大批優秀學生報考,但公費生畢業後保障就業,無形中讓大學四年缺乏動力,也讓外界批評,公費生素質不佳。為了提升公費生素質,落實公費制度提供偏遠特殊地區學校優質、穩定的師資來源,教育部修訂辦法,賦予中央主管機關調整公費生培育名額權限,並首度建立師資培育公費生「淘汰機制」。

教育部中教司長張明文說,考取師培公費生的學生,大學四年,每學期學業總平均必須在前30%、或是80分以上,德育成績80分以上,畢業前取得英語A2級以上英檢及格證書,最重要的是,每學年服務學習弱勢學生課業滿72小時,「一個公費生最重要的是培養出服務熱誠、專業態度」,否則就會被終止公費待遇。

修正辦法今年八月一日起實施,適用99學年入學的公費生,今年共核定32名公費生。


出處來源:今日新聞 記者慶正/台北報導  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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