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得不漂亮,就連工作都要被歧視嗎?屏東一名賣菱角的黃小姐,幾天前老闆突然開除她,而被炒魷魚的理由,老闆說他長太醜!還嘲笑她先去整形,讓她受到嚴重打擊,非常沮喪。
莫名其妙被開除的黃小姐,這幾天心情實在很沮喪,因為老闆要她走的理由,居然是嫌她長的醜。黃小姐邊說邊哭,因為怕自己這樣又被說醜,所以還特別要求不想露臉,她說自己的確沒有女明星般的美貌,可是她心態健康,所以從來也不覺得自己長的醜。去年十月,她找到這個在路邊賣菱角的工作,因為在太陽底下叫賣,所以叫賣的人幾乎都會像這樣戴帽子戴口罩,顧客根本也看不清她長相,沒有人嫌過她醜,結果老闆卻嘲笑她都是因為長相,業績才不好。
像黃小姐這樣的情況,其實可以到勞工局申訴,因為雇主如果真的以外貌歧視員工,就觸犯就業服務法,可以罰款30到150萬元,而且工作最重要的不是美醜,而是有沒有一顆敬業的心。(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001/201001190392650.html)
出處來源:華視 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