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八年SOGO案,幾乎每個細節裡,都藏著故事、陷阱,稍有輕忽很可能大意失荊州,重則全盤皆輸。此次,高檢署對太流公司的撤銷函文,以及BVI法院對遠百中控的清盤案,關鍵就在遠東失算法律細節。
去年十月二十六日,高等法院判處太流董事長李恆隆、正風會計師負責人賴永吉等偽造文書罪,原本以為無事的被告太平洋章家,從太設總裁章民強到太設董事長章啟光、總經理章啟明,都出乎意料被判有罪。
但這個奇特宣判文中,卻藏著一個玄機,一位在SOGO案中的「無名人物」,遠東集團的郭明宗,卻被判偽造文書二個月有期徒刑。郭明宗被判刑原因,在於他於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十點與下午二點,到了太流董事長李恆隆家中,替他做了二份會議記錄。這二份會議記錄被高院認定是不實的偽造文書「足生損害於他人」,但在判決公布後的第一時間,遠百當時也發出聲明,強調郭明宗是受到太流董事長要求作為,屬個人行為而與遠百無關。
郭明宗只有二個月刑期,讓遠東集團輕忽了他偽造文書的關鍵事實,沒有及時做危機處理,導致高檢署發函經濟部要依法撤銷公司登記,甚至可能引發更大的連鎖反應。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遠東對遠百中控對太控間官司處理。二○○六年,太控向香港ICC國際仲裁組織,聲請仲裁太控與中控間的貸款履行合約。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國際仲裁判斷中控必須支付太控這項貸款。
不過,中控認為太設章家在多起SOGO經營權的訴訟都已經敗訴,堅不付款。沒想到太控出奇招,直接向海外的英屬維京群島法院聲請要對中控「清盤」。事實上,中控剛開始也認定太控的清盤難以成立,因為太控在向BVI提出清算中控時,中控曾向BVI提出答辯,甚至BVI在第一次開庭時,中控提出要延遲宣判也獲准,使得中控認為太控勝訴不大,沒準備危機處理。
但今年一月十一日,BVI法院第二次開庭,宣判太控的清盤案獲准,並且即時執行。據了解,現在遠東集團已經派人緊急滅火,可能先存一大筆金額,藉以停止清算動作的執行。最擅長法律的遠東集團,卻忽略到就在眼前的法律細節。
出處來源:中時電子報 中國時報【曹秀雲/新聞幕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