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開始受理99年度「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補助

為加強整合及建立環境教育伙伴關係,鼓勵政府機關、大專校院及民間團體或基金會辦理環境教育相關活動,讓學校師生及社會大眾有認識、學習永續發展相關議題之機會,教育部自92年起補助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99年度補助申請已自98年12月23日開始受理,至99年2月11日(四)截止。教育部表示,歡迎符合補助資格的機關團體踴躍提出申請,讓民眾有更多參與環境教育活動的機會,一起與為推廣環境教育而努力。

教育部指出,本次受理補助的對象包括政府機關、公私立大專校院、政府立案之有關教育非營利性民間團體或基金會,每一申請單位,每年以補助1次為原則,經審核通過至多可獲新臺幣10萬元補助。凡訂於99年4月1日至99年10月30日期間辦理之活動,並配合教育部重點推動議題之計畫可優先進入評選,本次公開徵求重點推動議題包括4類如下:

1.氣候變遷教育(溫室氣體減量、節能減碳、再生能資源等)。
2.綠色生活教育(綠色消費與採購、綠色運輸等)。
3.生態保育(生物多樣性、溼地教育等)。
4.環境安全衛生與環境災害(防災教育、法定傳染病防治、電磁波與輻射等)。

教育部表示,環境教育涵蓋廣泛,可以運用的宣導方式多元,例如研討會、工作坊、戶外教育、戲劇表演等。本補助計畫,不限辦理型式,希望廣納具有創意且具實質宣導效益的計畫,一同推動環境教育。例如98年補助了臺北市野鳥學會在關渡自然公園舉行「2009戲劇嘉年華」,以青少年為主角,用兒童戲劇的創作表演方式,吸引許多民眾觀賞並以輕鬆的方式了解節能減碳與能源使用的正確觀念。

教育部訂有「教育部補助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處理原則」,有意申請本次補助的機關團體,請務必依據該原則提出申請;另相關經費編列也必須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編列,以符合該部規定。

相關資訊已公告於該部環境保護小組網頁最新消息項下(http://www.edu.tw/environmental/index.aspx),歡迎各界依限踴躍提出申請,以免向隅。

出處來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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