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院學雜費減免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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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收入戶家庭有福了。教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為減輕家長籌措教育經費負擔,即日起各大學校院開始受理學生學雜費減免申請。

    教育部提醒,為避免學生錯過申請時間,凡是符合各類學雜費減免、獎助學金等助學措施申請資格的學生,包括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學生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等,儘速向學校提出申請,並應依申請項目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依教育部規定,符合縣市核定特殊境遇婦女,其子女25歲以下,學雜費減免60%;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全免,必須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學生重度者,學雜費全免;軍公教遺族子女撫卹期滿,定額減免,撫卹期限內者,減免全額或半額學雜費。

    教育部表示,凡申請學雜費就學優待減免的學生,如同時符合政府提供其他獎助學金,例如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子女教育補助經費、原住民大專院校助學金、行政院退輔會清寒榮民子女獎助學金等的申請資格時,僅能擇一申請,讓有限的政府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用。

    教育部表示,為維護學生就學權益,如有資格不符,但確有困難的同學,可透過教育部免付費專線0809-095-757洽詢或向就讀學校反映,教育部及學校將個別提供諮詢服務及協助。

    出處來源: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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