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報關申請降貨物抽驗率

海關開始受理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凡符合規定之報關業者,可檢具申請書及有關資料向海關提出申請。

基隆關稅局指出,凡符合「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之報關業者,請於二月二十六日前,檢具申請書及有關資料向該局出口組總務課報關業服務股申請。台中關稅局所轄報關業者,則可於二月底前向該局出口課第二股申請分類。

依規定,凡經評定合於降低貨物抽驗比率條件之報關業者,將予降低進、出口貨物抽驗比率。經評定為第一類報關業者,其降低抽驗比率為二六%以上至五○%;經評定為第二類報關業者,其降低抽驗比率為二五%以內。但貨物依規定必驗者,不得降低抽驗比率,降低抽驗比率之期間為一年。

出處來源: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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