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捐補助健保費,即日起增排富條款

為更落實照顧弱勢民眾,中央健康保險局十七日表示,即日起在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健保費相關規定中,增加排富條款強度,即申請補助案件,如果利息所得在新台弊一萬元以上者,或是利息所得合併股利所得在二萬元以上者,以及投保金額在二萬五千二百元以上者,都應有負擔健保費能力,將排除補助。

健保局說明,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健保費目的,在於減輕低收入邊緣戶的健保費負擔。該局原訂補助對象門檻,以申請人最近一年全年家庭總收入為基準,平均全家每人每月未達社政主管機關公告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下者,可以獲得二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健保自付保險費的補助。健保局在受理申請補助案件中,發現有高薪家庭因扶養眷口達六人以上者,或申請人僅利息所得一項但卻為大額存款者,或申請人最近一年全年工作收入不多,但健保投保金額並不低案例,明顯不是近貧戶卻仍然符合補助資格。

健保局表示,為期更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將提高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對象資格。若全年家庭總收入中利息所得一萬元以上者,或全年家庭總收入中的利息所得及股利所得合計在二萬元以上者,即至少有五十萬元以上的存款,又如申請人或其所依附的健保被保險人投保金額在二萬五千二百元以上者,均不給予補助健保費,即日起適用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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