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標錯價事件頻傳,昨天經濟部商業司召開第二次公聽會,討論網路交易相關事項,會中決議未來商家除應提供「下單確認機制」外,還可訂定「購買數量上限」;而若是因人為或系統錯誤產生的消費糾紛,則可在買家下訂單後兩個工作天內做出說明,取消交易,此草案將在卅日送消保會討論,一旦通過即可馬上實施。
繼戴爾標錯價事件後,日前又傳出「HOLA和樂家居館」與「數位e館」因駭客入侵而造成資料外洩事件,HOLA還損失高達六點四兆元。為解決網路交易頻傳爭議,商業司研擬「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並在卅日送至消保會討論,一旦通過即可實施,讓網路交易有更清楚的遊戲規則。
草案指出,未來賣家應在買家下訂單後,提供「確認機制」,讓買家確認商品數量與交易內容,交易程序才算完成;而賣家也可在買家訂購隔天起兩工作天內,以相關理由向消費者拒絕此交易。
此外,為了避免網路標錯價事件一再發生,未來若是由於人為或系統發生錯誤而造成消費糾紛時,賣家仍可在買家下單後兩個工作天內做出說明,來取消此款交易。
若有必要,賣家也可訂出「購買數量上限」規定,即使買家訂購超出數量的商品,賣家仍可只提供上限的數量,且沒有時間限制。
而昨日討論的草案結果,也將在卅日送至消保會討論審核,一旦通過即可立即實施生效,希望將網路交易糾紛降至最低。
新聞出處: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