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講師蘇滿麗,不滿有法學博士學位的前系主任李憲佐對她辱罵「幹你娘」,怒控李公然侮辱及誹謗,另求償一百二十萬元及登報道歉;民事部分台中地院日前認定李用穢語罵人,判賠十萬元,刑事部分李也被台中高分院判處拘役四十日、緩刑二年定讞。
禍從口出李憲佐和蘇滿麗在法界都資歷傲人,李曾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法務處長及亞洲大學學務長、財經法律學系主任,現為中央、中原、世新等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蘇曾在朝陽、嶺東、僑光、修平等學校授課,現任中正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兼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講師。蘇受訪時痛批李憲佐:「他不但不認錯,開庭時還說我精神異常、法院是我家開的,我無法理解,身為法學博士,竟如此看待司法。」記者昨未聯絡上李,但他開庭時否認罵蘇「幹你娘」,辯稱只說「幹什麼」。
又辱精神異常判決指出,前年二月八日,李憲佐主持系務會議時,不滿蘇滿麗提出的教學計劃,竟怒摔資料並脫口辱罵「幹你娘」。二個月後,李憲佐又分別對學生和學務長謊稱蘇女曾在校門口撞傷學生後,恐嚇學生和家長不准報案。今年五月開庭時,李憲佐指蘇滿麗:「我都可當她的父執輩了,她還對我摔資料,她的精神狀態不是很正常。」蘇當場要求記明筆錄,痛批:「連在法庭也如此言論攻擊,他對我的人格詆毀,讓我嚴重受創。」
多名老師指證李憲佐還辯稱:「當時被無預警摔資料嚇到,才反射脫口而出『幹什麼』,而非『幹你娘』。」但多名老師作證聽到李說「幹你娘」,且車禍受傷的學生和家長也否認蘇曾恐嚇不得報案。台中地院認定李在系務會議進行中,用穢語辱罵人,讓蘇女精神、心理難堪,判賠十萬元精神慰撫金,至於登報道歉部分,因本案經媒體報導,已回復蘇的社會評價,無再登報必要。
判決原文:http://tw.myblog.yahoo.com/just-law/article?mid=42&prev=-1&next=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