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婦人張蓓蕾去年被超速的機車騎士王韋傑自後撞上,法官認定她明知王的機車因此起火,卻未上前查看且救助,反而逃離現場。王後來傷重不治,她則被依肇事逃逸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 資料來源:《聯合報》 http://n.yam.com/tlt/society/200904/20090430679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