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扣除負債,財產較少的那一方得以向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分配財產。江先生因為婚後薪資全用於繳納房貸...
父母子女間固然互負扶養義務,但請求扶養並不是隨時都可以要求的,民法第1117條第1項規定:「受扶養權...
外遇、家暴事件在法官的眼中,是最容易被認定有過失、可歸責的事由,若配偶一方有這些行為,縱使他方也有錯...
姓氏屬姓名權而為人格權之一部分,具有社會人格之可辨識性,與身分安定及交易安全有關外,姓氏尚具有家族制...
民法第1052條第2項,所謂「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判斷標準為婚姻是否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此...
立遺囑的法定方式之一:代筆遺囑。年邁的黃爺爺請女兒向律師詢問關於「預立遺囑」的事情:黃爺爺有三名子女...
父母可依法要求子女扶養的前提,必需自己「不能維持生活」,如果可以維持生活的話(實務的認定是有財產可供...
判決離婚的依據除當事人具備離婚事由以外,若有不能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仍得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向法...
我國民法的規定,原則上是不能透過遺囑完全剝奪一個人的繼承權,有特留分的保障。鍾太太是父親的長女,有一...
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先安排調解的程序,大家不要忽視調解程序的重要性,如果調解能成,可節省後續極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