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國施行法治已久,但我國許多民眾對於法院仍感到非常陌生,尤其遇到訴訟問題時,一進到法院就會感到全身部自在,且會有莫名的緊張感出現,更遑論第一次進到法庭裡面,當事人不論是原告或被告往往都會有一種誤入叢林的感受,這主要源自於一般人民對於我國的訴訟構造不了解,其實從法庭活動上每個人的服裝就可以大致分辨他在法院所扮演的角色。讓我們來看看…
實務問題:實務上「傳票」與「通知書」在使用情形上有何區別?檢察官對於分「他」字案號之案件,如有犯罪事實尚未明確情形,以何種方式傳喚當事人到庭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