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陳姓男子結婚後和妻子生下二個女兒,因為夫妻都要工作,請父母幫忙照顧兩名小孩,每月給父母1萬元的補貼,但妻子竟然嫌老公給太多了,但陳先生覺得1萬元不多,父母帶小孩很辛苦,夫妻因此吵架不斷,演變成冷戰、無互動,陳男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但訴訟過程中,妻子主張自己沒錯、拒絕離婚,但法官調查發現,妻子確實因為不滿1萬元的補貼,而和丈夫產生裂痕,最後無法修復,雙方形同陌路,最後判准離婚,2個女兒的監護權也判歸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