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高姓男子前年6月16日凌晨施用安非他命後,駕車載朋友投宿汽車旅館,隔天再駕車到台中市金錢豹酒店載另名朋友。他在車上施用K他命後開車被警查獲,警方在他車上查扣K他命殘渣與K盤、安非他命玻璃球吸食器。警方雖沒有看到高姓男子開車搖晃等跡象,但因體內有驗出三種毒品,且甲基安非他命濃度是正常人26倍,檢方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惟一、二審法院認為,因為無法證明他吸毒後達「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態,判決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