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權利侵害型侵權行為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或者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也可以依據債務不履行或給付遲延,請求履行之。
消費者保護法第11~17-1條《消費者權益-定型化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