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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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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61條《侵入公務機關之電腦,加重其刑》
2009年08月11日
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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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60條《無故以電腦程式干擾他人電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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