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生意慘淡 我可以跟房東終止租約嗎

受到武漢肺炎影響,餐飲業生意一落千丈,叫苦連天,小華經營一間不大不小的餐廳,也是疫情下的受害者,別說是店租了,小華連一家子平日的生活費都已成問題,為了節省開支小華不得不將餐廳結束營業,但無力負擔店租的小華可以對房東主張哪些權利呢?

生意受影響,想要提早解除租約

受到武漢肺炎影響,餐飲業生意一落千丈,叫苦連天,小華經營一間不大不小的餐廳,也是疫情下的受害者,別說是店租了,小華連一家子平日的生活費都已成問題,為了節省開支小華不得不將餐廳結束營業,但無力負擔店租的小華可以對房東主張哪些權利呢?

 一、減少租金

實務上認為,依照民法第227條之2情勢變更原則得以請求減少租金,SARS期間亦有法院作出類似判決。

二、終止租約

小華因為疫情關係已經沒有能力再支付店租,縱使是減少租金,小華仍然無法負擔,是否可以直接終止租約呢?關於此部分,必須要詳細審閱契約當中有無對於提前終止租約有所約定,多數情形是雖然房東願意終止租約,但卻要求高額違約金,那麼我可以不付違約金嗎?答案是不行的(因民法225條限於給付不能之情形,而以金錢為給付標的,理論上不會有給付不能這種情形出現的),但若違約金過高,還是可以向法院請求酌減依照一般民眾訂立的租賃契約,違約金通常是一個月租金,房東可以從押金中扣除,但扣除後房東還是要返還剩下的押金

 

民眾若面臨租約問題,因為每件租賃糾紛所設租賃契約內容不盡相同,可以請律師幫您看過契約內容後,再提供建議,會是比較妥適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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