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修正刑法第80條,對於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這些犯罪若發生「死亡結果者」,追訴權時效將不受30年的限制,即無追訴權時效的適用,修法後重大案件如劉邦友血案、彭婉如命案等都將適用新法,可無限期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