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妻遊港住雙人房 法官不信「只是朋友」

桃園市官姓男子與劉姓人妻經常共同出遊,不但出入摩鐵,還曾赴香港3日遊,劉女丈夫認為官男破壞他的婚姻,提告求償2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雖然官男辯稱只是「一般朋友出遊」,但法官以2人赴香港入住雙人房的證據狠狠打臉,不信2人只是普通朋友,審結判賠10萬元。

 

王姓男子承認與女員工有百餘次性關係,正宮提告求償竟敗訴。

王姓男子與陸籍廖姓妻子結婚,廖女養病長居大陸,而王男則留在台灣經營商店。去年廖女聽聞丈夫與王姓女員工過從甚密,王女還不忌諱入住家中,她透過通訊軟體跨海質問丈夫,丈夫坦蕩蕩承認「上了147次」。廖女提告王女並求償60萬元精神賠償,卻敗訴遭駁回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