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楊姓男子回到家時,發現房間內傳出妻子的嬌喘聲,於是趕緊打電話叫友人前來助勢,兩人將姦夫淫婦拖出房間毒打一頓,要求姦夫陳姓男子簽下500萬元遮羞費的切結書,事後陳男對楊男和張男提告恐嚇取財,但法官認為陳男是基於自由意志下簽立切結書,認為楊男和張男不構成恐嚇取財罪,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