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陳姓人妻,前年和一名英國男子發生外遇,事後被丈夫抓到兩人在男方家中床上全裸相擁,過程全被徵信業者拍下來。丈夫一怒提告通姦,法院一審認定有通姦行為,判處人妻和英男各4月徒刑;案件上訴高院,卻認定丈夫等人行為已經侵犯居住安全和隱私,加上又查無兩人有發生性關係,改判他們無罪,反倒是人夫和徵信業者被依妨害秘密侵入住宅等罪,各被判刑4月和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張男另獲2年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