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下同)91年結婚至今即將滿14年的林姓婦人,向法院主張當年再婚的先生沒為她舉辦婚禮,僅在普通餐會中隨口宣布結婚。先生拿出當天的照片想證明是公開儀式,明媒正娶有給妻子名分,但法官審理發現當天新娘居然是穿黑色的衣服,且無頭飾、無彩妝,不可能是婚禮,而認定雙方未曾舉行結婚公開儀式,判決確認婚姻關係不成立。